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新版)

发布者:江龙发布时间:2014-03-20浏览次数:12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新版)
1.前言
1.1课程定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各专业公共基础课,是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必修课,也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核心课程。其基本内容和课程教学的主要目标是: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从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学生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全人格。
本课程属于公共必修课,它与“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中其它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关系密切。它的体系建立在众多的学科基础之上,以伦理学、法学、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政治学、人才学、美学、历史学等基础理论知识为依托,又为大学生顺利学好其它课程提供精神动力,思想性与知识性统一、科学性与针对性统一、系统性与多学科融合性统一是这门课程的鲜明特点。
1.2设计思路
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多学科知识,解决学生怎样做人、做什么样的人的问题。围绕高职特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其具体任务应包括:
1、按照高职学生思想道德形成和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向学生系统讲授思想道德修养的意义、内容、方法和基本理论;
2、从当代高职学生的实际思想道德状况出发,回答高职学生在人生、事业、理想、爱情等方面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有关德行修养问题;
3、对青年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教育,培养学生对法的信仰、人格平等、自治自律精神,提高法治社会公民的基本法律素养;
4、帮助学生树立起正确道德评价标准,自觉实践社会主义道德,加强自身修养,强化职业认同 ,树立人生观、价值观,最终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的实践型、技能型、应用型人才。
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的实践型、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本课程为三学分:理论教学32课时(2学分,实践教学16课时(1学分)。
2.课程目标
2.1知识目标:
 (1)、认识大学生活和高职生活的特点,了解高职教育的内涵、特征、发展趋势,明确“基础”课的性质和目的。确立和坚定理想信念、将远大理想与对祖国的高度责任感、使命感结合起来,做新时期坚定的爱国者。
   (2)、系统学习人生观、价值观理论,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有关人生是什么、人生意义是什么等基本问题,领悟人生真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积极投身人生实践,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3)、了解社会主义道德基本理论、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社会主义荣辱观、公共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规范。
   (4)、了解社会主义法律在公共生活、职业生活等主要社会生活领域中的具体规定,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明确社会主义法律规范。
   (5)、了解职业道德的涵义及养成、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掌握择业与创业的方法,明确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维权的途径。
 2.2能力目标:
   1)、在了解高职生活特点、高职在我国发展现状和趋势的基础上,深刻认识高职学生的历史使命,初步培养学习生涯和职业生涯的规划设计能力。
   (2)、在明确个体对自然、社会、他人和自身应该承担责任的基础上,提高学习、交往及自我心理调节的能力,培养合理生存和职业岗位的适应能力。
    (3)、将道德的相关理论内化为自觉的意识、自身的习惯、自主的要求,成为校园道德生活的主体,提升职业实践中道德行为的意识和能力。
    (4)、运用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社会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规范,分析和解决职业生活、家庭生活等领域的现实法律问题。
    (5)、在熟悉职业素质、职业理想及选择、职业法规等内容和要求的基础上,培养成功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意识和能力。
2.3素质目标:
通过课程教学,逐步提高高职学生思想、文化、身心、法律、职业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重点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意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态度、职业价值观和职业纪律,更好地促进高职学生成长成材和终身发展。
3.课程内容和要求
序号
工作任务
知识要求
技能要求
课时
1
绪论:珍惜大学生活 开拓新的境界
了解基础课的性质、内容和学习方法;基础课与高职学生成长成才的关系。正确认识高职学生学习生活的特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以及对高职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作用。
顺利实现从中学生到高职学生的角色转化,自觉处理好高职学生成长成才与自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系问题。
培养学生依据时代大背景和社会大舞台确立自己新的成长与发展目标,把个人立业成才的追求与复兴中华民族的伟大事业结合起来的自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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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追求远大理想
坚定崇高信念
 
了解理想信念的含义与特征,明确理想信念对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尤其是正确的职业理想与高职高专学生的职业选择、职业成长的重要意义。
让学生自觉树立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正确认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信念。
着重从实践上引导学生如何确立科学的理想信念,如何坚定理想信念,如何把理想化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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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二章
继承爱国传统
弘扬中国精神
 
了解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认识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了解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价值,把握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的基本要求。
让学生明确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是统一的,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发展的形势下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自觉培养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把弘扬时代精神与弘扬民族精神有机结合起来。
让学生将远大理想与对祖国崇高的责任感、使命感结合起来,继承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化作效国之行,做忠诚的爱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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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三章
领悟人生真谛
创造人生价值
 
了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内涵,了解人生观、价值观对于高职学生成长成才的意义,理解高尚人生观的真正内涵,掌握人生价值的评判标准,理解人生各种重要关系,掌握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方法。
让学生掌握正确处理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关系的能力,促进高职高专学生在实践中提升处理人生各种关系的能力。
引导学生自觉树立高尚的人生观,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以职业生活为价值实现平台,做对社会、对他人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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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学习道德理论
注重道德实践
 
了解道德的本质、功能及其历史发展,认识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明确我国道德建设的方向。正确理解诚实守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认识诚信道德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要求高职学生正确对待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辨析道德建设中的错误思潮;在实践中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努力提高高职学生诚信道德水平。
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努力提高道德修养的自觉性,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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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五章
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
了解法的一般含义、法律的历史发展,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作用和运行,了解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了解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特征和构成。
不仅从一般原理角度了解法律概念与历史发展,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而且要进一步提高对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的认识,从整体上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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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六章
树立法制理念维护法律权威
了解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使学生自觉认同并践行法治理念。了解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和特征,正确理解法治思维方式,在生活中逐渐形成法治思维方式。了解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意义,保障法律的至上地位,在实践中努力成不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
使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养成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当权益受到侵犯时,能运用相关知识,采取合法的途径解决。
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从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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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遵守行为规范锤炼高尚品格
了解公共生活的特点,认识公共生活有序化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道德与法律是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了解公共生活中主要法律规范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认识法律规范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了解职业的内涵,把握职业道德和职业生活中的主要法律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正确认识婚姻与家庭的关系,掌握婚姻家庭的道德要求和法律要求。
    掌握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空间的界限,能够运用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去评价社会公众和自我行为是否符合相关道德和法律的规范,践行社会公德规范,遵守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
引导学生根据当前的就业形势,结合自己所学专业,树立科学的择业观和创业观,并做好学习规划;能够运用职业生活中的主要法律维护自己在择业、创业中的权益;能够领悟爱情真谛,摆正爱情在人生发展中的位置。
引导学生在三年学习和实践中锻炼成才,自觉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提高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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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结束语立志做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了解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对青年一代的人才要求。
引导学生努力成为符合“四个新一代”要求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四有”“四个新一代”的成长成才观,积极践行成长成才的基本要求,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4.实施建议
4.1教材编写和选用
   课程使用教育部指定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由本书编写祖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由于随着党和国家政策的调整,教材会不定期修改,教学采用最新版。
4.2教学方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集理论性、教育性、知识性、政治性、科学性等于一体的公共政治教育课程,它的上述特点和它的教育目标以及它的教育对象的特殊性,要求教师在进行该门课程教学中必须以课堂理论教学为主,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将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以及第二课堂,采用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延伸和深化本课程的教学。建议教师可有选择地使用下列方法:
1.课堂讲授法,适用于理论性较强的章节。
2.课堂答疑法,讲授适应大学生活时可采用该法。
3.课堂讨论法,如讲授如何对待异性间友谊爱情时可适用。
4.课堂辩论法,如讲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问题时可适用该法。
5.专题演讲法,如讲爱国主义等章节时可采用。
6.电化教学法,如讲授任一章节时均可配上相关录相。
7.作品朗诵法,如在讲爱国主义、人生观时均可采用。
8.案例法,如在讲人际交往,心理健康时可适用。
9.课堂系列提问法,课堂上老师指出一系列问题,学生根据问题看书听课。
10.课外实践法,把学生带出课堂,在社会环境中进行具体社会实践,也可达到教学目的。如:“模拟法庭”,审判旁听等教学方法。当然,教师也可结合自己的教学特点及所授班级具体情况,灵活安排教学。
4.3课程资源
(1)常用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幻灯片、投影、录像、多媒体课件等资源有利于创设形象生动的学习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建议加强常用课程资源的开发,建立多媒体课程资源库。
(2)积极开发和利用网络课程资源
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教育网站等信息资源,使教学媒体从单一媒体向多媒体转变;使教学活动从信息的单向传递向双向交换转变;使学生从单独学习向合作学习转变。
(3)充分利用校外社会实践教育基地
我校已经与上海市中共四大纪念馆合作共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中共党史教育基地,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带学生去参观学习。
(4)利用学生社团和校园活动,融入思想政治教育
以学院学生社团为支撑,进行一些主题活动,将娱乐性教育性融为一体;也可以借助于学院的运动会、文化节、技能大赛等活动,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
4.4教学评价
本课程考核方式为考查。现采取过程性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查。
采用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相结合、开卷考试与闭卷考试相结合、读书笔记与社会调研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既对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有个基本考核,又能全面提高学生的道德实践能力。重过程,重实践,重学生行为的改变,道德的提升,不单单重视理论的掌握。这种考核方式与我们这门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一致的。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平时成绩占60%,期末成绩占40%。平时成绩由教师根据学生平时到课、课堂表现、作业完成等情况评定。期末的40%成绩我们采取过程性考核的方式,由教师根据教学内容结合当时国际国内的大势,还有各教学班学生的不同层次,自行拟定考核题目进行考核。
5.补充说明:
     由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特殊性,我们在设计考试方式时着重考虑要与课程目标相一致。我们对3个学分进行了重新分配。3个学分中有2学分掌握在教师手中,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采用过程性考核的办法给予评定。另外一个学分则交由学院学生管理部门,由他们组织各系(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在校其间的总体表现最终给定成绩。最后两方面汇总,形成学生该学科的最终成绩。这是我们的一个特色,还有待于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6.其他说明
本课程教学标准适用于高职各专业。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思政部编制
                                                                             执笔人:赵铁妩
                                                                             审订人:童勤国
                                                                              2014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