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助教及以下职称)聘任条件和工作职责

发布者:江龙发布时间:2022-04-27浏览次数:215

1.师德师风:政治态度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敬业爱岗,有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团结协作,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乐于奉献,服务大局,工作积极,定期参加教师思政学习,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和工作作风,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零容忍”。

2.课程建设:根据学校(院)规定,按时完成期初、期中、期末的课程建设全流程工作,承担教研部(室)规定的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教研活动、竞赛科研、各类教学文件执行等任务。每学期讲授2门及以上课程,每年至少完成参加教学类竞赛、指导学生竞赛、主持或参加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主持或参加创新教学团队建设中的1项。

3.科研建设:完成自身科研发展规划,积极开展科研项目、社会服务工作。每年学校(院)规定的科研分达标,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至少1项,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出版专著1部及以上。

4.全面育人:积极承担公共服务和三圈三全十育人工作。鼓励兼任校内(外)党政工团学群等职务并开展工作,承担学院教研、带教、对外交流等任务,参加各类巡讲、宣讲、组织或指导学院承担的学生竞赛项目。

5.业务提升:完成自身发展规划、诊断与改进、考核评估、进修培训(80 学时/年)、教育教学改革与竞赛、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提升个人修养、业务水平,各类档案和过程性数据齐全、完整。新进教师原则上第一年坐班。

6.积极认真完成学院、教研部(室)交办的其他工作,每月定期汇报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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