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学科)带头人聘用与优秀专业(学科)带头人激励计划项目选拔的办法》(沪电信职院〔2020〕132号)文件精神,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选拔细则: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坚持师德为先,专业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学术能力与教学能力并重。
3.近三年在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工作等方面成绩显著,起到引领作用。
4.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选拔条件
1.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思想情操和职业道德,模范履行本岗位职责;治学态度严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带领本学科教学团队开展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术思想活跃,教改理念正确,富有改革和创新精神;能根据国家及社会发展形势,结合学院实际,带领和指导本学科老师进行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
3.近三年系统讲授过本学科一门及以上核心课程,教学质量学期综合评价或学生评价优良(全校或各教学单位排序至少2/3的学期排名前50%)。
4.近三年教学科研工作成绩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以第一作者发表有创见的本学科论文两篇及以上,其中一篇为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
(2)出版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本学科专著一部,本人为第一主编,或个人负责编著3万字以上。
(3)市级教育科学研究或科学技术研究课题的主持人,或教育部、国家级研究课题(前三名)。
(4)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或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参与者(前三名)。
(5)市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或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前三名)。
(6)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获得者。
(7)教学改革和教育研究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或教育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一)及以上,市级二等奖排名前两位,市级一等奖排名前三位,市级特等奖排名前四位。
(8)参加全国教学能力比赛并获奖,或荣获省部级教师比赛一等奖,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或省部级比赛荣获二等奖及以上成绩。
(9) 主持过校级以上内涵建设项目一项及以上。
5.学科带头人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选拔不超过3人。
6.管理办法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