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 号)文件要求,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参照《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中心组学习是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旨在规范中心组学习,同时发挥中心组的示范作用,促进全院理论学习的深入、持久开展,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平稳发展。
第三条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包括学院党政领导、党支部委员、党支部组织员。视情况吸收有关同志参加,必要时可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第五条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书记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其他成员应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支部书记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可由党支部书记委托院长负责中心组学习。
第六条 中心组学习的日常组织工作, 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在学院党支部书记与分管院领导指导下,学院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发放学习资料、做好考勤工作、做好学习记录、撰写学习报道等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
第七条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新概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知识。
(四)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四章 学习形式与要求
第八条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学习研讨。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集体学习以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每学期 4 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 8 次。如有重要的内容需及时学习传达,可另行作专题安排。
(二)个人自学。个人自学是集体学习研讨的基础,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身思想与工作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修养。
(三)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应当结合学院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五章 学习要求与考核
第九条 实行中心组学习目标管理制。明确任务和目标, 每学年要有学习安排,每学年末要有学习总结。中心组成员要积极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定期交流经验,开展研究,不断创新,提高效果。
第十条 严格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挤占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须向支部书记并经同意。
第十一条 实行中心组学习成果共享制。定期召开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学习的成果,为干部或师生员工进行学习辅导,实现学习成果共享。
第十二条 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时要对年度参加集体学习研讨情况进行述学。
第十三条 本规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则由学院党组织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
2021年12月31日
